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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案例

替亡妻登記「結婚」 2任丈夫爆爭產疑雲

TVBS 2010/09/10

冥婚不稀奇,但如果在太太過世後,才替她登記成為夫妻,接著才辦理死亡登記,就引發了爭議。在桃園一名女子離婚之後,跟另一名男子在法院公證結婚,但卻遲遲沒到戶政單位登記,沒想到日前過世之後,她的先生認為欠她一個名份,於是先登記結婚,再登記死亡,但卻引來女子前夫的不滿,認為這個新的丈夫是來分財產的,雙方鬧得不可開交。

新郎倌從岳父母手中,接過女方的牌位,象徵把女方迎娶過門,冥婚儀式正式完成,民間習俗是在人死後辦冥婚,但桃園的吳姓男子卻是先和過世的妻子登記結婚,再為她補辦死亡登記。

吳姓男子說,他在97年5月和之前結過一次婚姻的賴小姐再婚,但因為父親過世,趕在百日內去法院公證,沒去辦結婚登記;隔天,民法正式改成登記制。

今年8月9日,賴小姐跳樓身亡,吳姓男子覺得欠她一個名份,在8月17日補辦結婚登記,之後再為她補辦死亡登記,按規定,兩人的婚姻仍然有效,但卻被賴小姐的前夫質疑,吳姓男子在人死後才辦結婚登記,是為了財產。

賴小姐的前後任丈夫,為了財產問題各說各話,因為先補辦結婚登記,再辦死亡登記的做法真的很罕見,連戶政單位都不曾遇過。

由於已經過世的賴小姐和吳先生在法院公證,兩人有公開儀式在先,雖然後來民法改成登記制度,但兩人的婚姻還是有效,只是死後才補登記為夫妻,但做法太過罕見,才會引發爭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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