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08/10/23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
對於這件兒子控告父親逾越懲戒權的官司,承辦此案的司法人員都感到「遺憾」。
檢察官曾勸小孩,如果長大後考上公職、父親卻有前科很不好;法官也勸小孩,父親管教也沒什麼不對,家庭、親子和諧比較重要,案子移送調解委員會,還是調解無效。
吳某透過律師表示家醜不外揚,不願接受訪問,但他私下曾指出,夫妻未離婚時,曾有一次在岳父家夫妻口角爭吵,讓岳父相當生氣,而幾年後岳父過世,妻子一直怪他,甚至認為岳父是他害死的,那一天聽到孩子頂撞他,竟說「你是兇手、是騙子」,他實在受不了,前妻竟然教小孩這些很不對的事。
該案一開始是吳某的王姓前妻堅持提告。據台中市警六分局員警指出,孩子都聽媽媽的,在警局時孩子沒有明確要提告,而案子送到地檢署、調解會、法院,承辦檢察官、調解委員、法官一再苦口婆心當和事老,但小孩和母親仍不願撤回告訴。
吳某在法庭上,雖然還堅持他的懲戒權,但口氣還是軟下來,對小孩說:爸爸沒有害死阿公,當時非常生氣,出手打你是很不對,日後會按時付撫養費,也會努力修補親子關係。法官最後也做出拘役50天,緩刑2年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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